1、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项目(部门、小区)经理证由建设部人事教育司统一印制,加盖建设部人事教育司证书专用章和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公章,全国城建培训中心提供网站查询; 2、物业管理员证登录全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首页左下角中央全国门户网站-部管社团网站-全国建设教育协会即可查询。证书全国通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办、升级必须具备;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必备,物业项目招投标等 。
2、在岗未取得物业上岗证的物业企业经理、项目(部门、小区)经理及物业管理员;2、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电子照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岗位证书报名表
3.物业管理企业正、副经理,房屋管理所正、副所长,房地产开发公司、写字楼、商厦、酒店、别墅、度假村、娱乐场所的物业正、副经理,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负责人,各大军区房地产负责人,物业管理企业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以及有志于从事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
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复印件。物业上岗证需要通过考试获得,持证者可从事物业部门工作:
如物业企业经理、项目(部门、小区)经理、物业管理员。
相关法规参看本文结尾链接《国家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2007年)相关条例主要有以下三条:
第三十三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条款规定处罚,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随时网上提交报名资料(身份证正反面照片、2寸头像照片)证书全国通用,面向全国招生。费用低,可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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